2010-05-20 00:00
價格壟斷案/DRAM廠罰款 三星最高
歐盟執委會19日宣布,包括台灣南科和南韓三星電子等九家記憶體晶片製造商,已同意支付總額3.31億歐元(4.03億美元)的罰款,就操縱晶片價格一案達成和解。三星遭罰1.45億歐元,金額最高,南科則被罰180萬歐元。
歐盟執委會在聲明中表示,南科、三星電子、德國英飛凌(Infineon)、南韓海力士半導體(Hynix)、日本爾必達、NEC電子、日立、東芝及三菱電機等九家晶片廠,已同意支付3.31億歐元的罰款,三星遭罰1.45億歐元,次高的是英飛凌,罰金為5,670萬歐元。美光則因主動舉發得免罰。
執委會競爭事務委員阿爾穆尼亞說:「這些公司坦承參與這個價格壟斷集團,讓執委會得以結束耗時已久的調查,把資源用在追查其他可疑的壟斷行為上。」他透露,有好幾件和解案「正在醞釀中」。
這是歐盟執委會首度和涉及價格壟斷的公司達成和解;接受和解條件的企業都獲得執委會減免一成罰款。
三星19日發布聲明說:「三星接受歐盟執委會的調查結果,也同意完全依照歐盟的規定行事。這項結果不會阻礙公司日常運作或傷害公司履行義務的能力。」
Van Bael&Bellis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貝里說,本案最特別之處是,在和解過程中被告能和執委會官員對談,並在當局還未決定開罰前,雙方就已在違法範圍和罰金方面達成共識,其他案件不可能這樣處理。
晶圓製造 | 經濟編譯莊雅婷 | 點閱(???)
留言板─產業動態新聞訪客回應